我们一致同意继续前进,然后看见水潭的边缘处由于回旋的力量而使水流较为平缓,便决定从这里渡河。
新院子建于清1841年,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,为周崇傅族叔周绍陕经商发家所建,位于‘老院子’与‘红门楼’之间,相对‘老院子’而言较新,俗称‘周府新院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