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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篇——暗恋终结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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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2013年下午十七点十五分,我决定不再喜欢陈育沛了。

陈育沛是个挺好的人,但我渐渐觉得无力消费。陈育沛今天中午还和我一起吃过饭,穿着我最喜欢的黑色麻花毛衣,袖卷到臂,金色的汗毛在秋日的暖阳里闪闪发光。头发不染不烫,单看背影跟那些青春洋溢的高中生无异,这也是我最喜欢陈育沛的一点,他干净。讲话也是恰到好处的温柔,听你讲的时候又足够耐心,冲你笑的时候会觉得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。这样的陈育沛,太过完美。

只是,今天坐在他对面的,不是我。

他对面那个穿着白色荷叶边的长裙,装作不经意地拨弄着一头乌黑的秀发,还时不时抿嘴轻笑两句的女孩,是陈育沛最近新看上的女神。而我,坐在陈育沛斜后三排的桌子,一个人孤零零地用叉子戳着盘子里的太妃多士。其实我今天已经吃过了中饭,但陈育沛打电话问我“李盼,你吃饭了没有?”的时候,我按捺着心头的雀跃,义正言辞地:“还没。”我刷了两遍刚吃过泡面的牙,把头发扎起来又披下去,反反复复好几次之后,终于还是心痛地扎了起来,然后我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毛衣,套了一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,心痛地出门了。然后我们坐下来还不到十分钟,我甚至都没能让他闻一闻我刷了两遍的柠檬味道的牙,他就从桌子上跳起来:“啊啊啊啊啊啊,我女神来了!李盼,你自己吃着啊!我结束了给你买单。”

还不是因为你长得丑。

龟儿子陈育沛见到了女神,就像大太监李莲英见到了慈禧。

我终于看不下去这场狗血的青春偶像剧了,我狠狠地抹了抹嘴,叫来服务生结账。他报了一个数字,我看了看还在乐此不疲地跟女神**的陈育沛一眼,才强忍住了要求把多士打包带走的冲动。

我一个人静悄悄地从侧门遁走,像春花秋月里一只煞风景的夏蝉。

今天的阳光太好,我甚至能从风里听见明年花开的声音,我甚至还能感受到明年第一束春光里冰雪消融的流动感,带着一股热——嗯?哦,我的姨妈好像侧漏了。

我悲愤地跑回家,悲愤地换下裤子,悲愤地把它泡在热水里,再悲愤地躺到沙发上,看着头顶的吊灯出神的那一瞬,我真的有大哭的冲动。不知道是我的姨妈压抑了太久,还是我压抑了太久。

我抱着一包昨天吃剩的薯片看那部被我冷落了很久的初恋这件事。阿亮学长叼着笔杆,走廊过道里春风一笑,一样含情的桃花眼,一样不惧岁月长的少年的脸。

不真实,一点也不真实,都是骗人的。

现实是,水还是那个灰头土脸的水,阿亮学长没想过也根本不会喜欢她。但或许他们会成为朋友也不一定。

浴室的瓷砖白到反光,一道斜阳破窗而入,暖暖的,在地上画出我的影子,虽然只是一个很敷衍的轮廓,像极了一只森林里最不起眼却又随处可见的怪兽。

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是那种就连影子都有弯弯长长的睫毛的人。

我几乎要把家里的零食都吃完了,也没能压制住我想要放弃他的想法。终于,2013年下午的十七点十五分,我对着自己的世界,做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决定,我决定不再喜欢陈育沛了。

我听到我的世界里有人在声嘀咕,“你每次都这样”,“就是,她的话已经不能信了”,“对,我们别信她”……

“安静!”——我大喝一声,双手叉着腰道,“我今天把flag立在这儿了:我李盼,绝对绝对,不会再喜欢陈育沛了!”

“切——”人群尽数散去,他们心里,都充满了不相信。

晚上九点半,我吃了止疼片换好睡衣抱着我的电脑打算通宵刷剧的时候,陈育沛来电话了。我瞄了一眼,哼,不接;第二个,还是不接;第三个,你有本事就继续打;第四个,第五个……第十个。我统统不接!我可才立的flag,就算要打脸怎么着也得到明天吧。

十点半,可能是止疼片的副作用上来了,我有些昏昏欲睡,满意地合上电脑,打算美滋滋地入眠。我想其实这么多年,在我买不到安眠药的时候,止疼片还有一个功效,就是助眠。但好像分人,上次我给陈育沛的时候,第二天他就挂着一张黑眼圈的脸来质问我这安眠药是不是过期的。

怎么又想到他了!睡觉!

算了,再看一眼手机。九点四十五分,陈育沛发来一条消息:你好,陈育沛喝多了,你能来接一下他吗?XX酒吧。

我大惊失色,衣服都忘了换,赶紧打了个电话过去,已经是关机了。

陈育沛酒量不行,平时只敢跟我喝,今天估计是不想丢脸,哈哈哈哈,让你能。女神要是看到他醉酒的那幅样子,他俩应该没下文了,哈哈哈。

赶到酒吧的时候,人还很多,嘈杂得不行,我药效还没过,头疼得要死。最后我在最靠里的一排沙发卡座那看到了他们:白天陈育沛身上那件黑色麻花毛衣被丢在脚边,醉酒的陈育沛正搂着犹披长发半遮面的女神,吻得深情而忘我。

而我蓬头垢面地站在那里,活像个刚从菜市场穿越来的家庭妇女,手里就差一把芹菜和大葱。

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清醒地意识到:什么春花秋月都和我没关系,我只是把芹菜大葱,最后的宿命就是成为一把菜刀下的冤魂。

陈育沛和他的女神,是客厅桌子上顶漂亮的玻璃花瓶里插着的鲜花,生活的烟火气从来都染指不到他们。

我出了酒吧,夜风夹着秋凉,见我好欺负似的往我宽大的睡衣里钻。街上行人你来我往,踩着高跟鞋化着精致妆容的姑娘健步如飞,也有和我一样穿着睡衣瞎溜达的大妈,人家好歹还穿了外套,还有穿着校服不回家的叛逆少女。我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方,我只是刚好走到了一个尴尬的年纪,遇到了一些尴尬的事,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,但她们每个人脸上那种对于各自的生活的应对自如或是束手就擒,生生地刺痛了我。

我难以避免地将来会成为某一种人,但我既无法做到应对自如,也不甘心束手就擒,我这么多年过来,都不知道到底是在和谁冷战,或许就连陈育沛,也仅仅是我冷战的一个理由。

我并不喜欢他,我只是喜欢借着他,来对抗生活。

陈育沛后来没能和他女神在一起,我问他为什么,他痛心疾首地,女神太随便。

他他还是比较喜欢一大早去菜市场买芹菜大葱的家庭妇女。

每年秋天,他依然穿着我送他的黑色麻花毛衣,已经有些旧了,我几次三番劝他换了,大不了再买一件,他都只是笑,穿暖和了就脱不下来了。

我已经不记得是哪天晚上的十点半,陈育沛突然打过来问我吃了没有。我下意识地就,还没。话出已经晚了。

他喊我去的还是那家几年前的餐厅,我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衣不情不愿地赶到的时候,他已经坐了很久了。

桌上是一盘太妃多士。

陈育沛笑着对我道:“欠你的饭总要还啊!给你,上次没吃完的多士。”着,把那一盘都推向我。

陈育沛笑的时候,眼角已经有了细纹。他终于不再是当年走廊过道里,叼着笔杆痞痞一笑的少年模样。

独独那双桃花眼,弯起来的时候,仍是少时沾了春光的风情万种。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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